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采购人近期将启动一项在香港地区开展的投资并购项目,为此,采购人拟聘请清产核资中介服务机构为投资并购项目提供如下服务:
1.账务清理:对标的公司和项目相关关联公司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企业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保障企业账务全面、准确、真实。
2.资产清查和价值重估:对标的公司和项目相关关联公司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及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3.损益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同时对过往年份损益情况进行调整并出具专项报告。
4.资金核实:对清查上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内地及香港地区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出具准予账务处理的意见,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5.综合服务: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专业分析研判,参与尽职调查(含标的公司和项目相关关联公司)和访谈,全面了解项目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规范的清产核资报告及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就采购人推进本项目遇到的清产核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及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解决方案;负责将项目相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协助推进本项目有关沟通工作,协助采购人项目内部决策流程及项目实施工作;提供与清产核资相关的涉外专业咨询服务。
6.问题反馈与咨询: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权属认定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及时向采购人反馈;随时就清产核资相关专业问题提供专业意见及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解决方案,回应各方相关质询。
7.会议参与与协作:应采购人要求指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参加项目相关会议,提供清产核资专业意见;与本项目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资源共享与工作协作,保障项目推进效率。
8.其他服务:应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清产核资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可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或香港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或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共同提供专项清产核资服务,联合体牵头方可为内地会计师事务或香港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响应时需向采购人提交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样式详见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a.如为内地会计事务所:
(1)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供应商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
(3) 依法成立满5年(含总所),具有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4) 在册中国注册会计师15名以上,内部管理规范,专业分工明确;
(5) 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1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未被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 应指派1名牵头中国注册会计师,该牵头注册会计师应为合伙人级别,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验,且近5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有一项服务第三方收/并购项目的清产核资或相关专项审计服务经验;
(7) 拟指派的主办会计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并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内地清产核资相关业务规则。
b.如为香港地区会计事务所:
(1) 未被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公司列入黑名单;
(2) 熟悉中国内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要求及清产核资相关政策;
(3) 有较强专业能力,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
(4) 依照香港地区相关法律成立满5年;
(5) 在册中国注册会计师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或同等资质)会计师为15名以上;
(6) 应指派1名牵头会计师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或同等资质)为合伙人级别,具有12年以上行业执业经验,近5年(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内有一项为工程(含机电)类别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提供清产核资或相关专项审计服务经验;
(7) 拟指派的主办会计师应当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或同等资质)执业证书并具有6年以上相关执业经验;
(8) 所指派的牵头会计师或主办会计师至少有一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c.如为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需分别满足上述(1)-(7)。
注:a)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b)同等资质会计师职业资格需提供官方互认证明。
三、本项目联合体各方需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并提交相关授权文件。中选后,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港币75万元,超过此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于2026年2 月2日12时至2026年 2月 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供应商报名函(含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香港公司,则改公司章,下同),若为联合体进行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材料)扫描电邮发送至报名邮箱(注:swtzb@guangdongwater.com)。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供应商联系邮箱中。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2月2日12:00至2026年2月8日18:00(北京时间),供应商注意及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 2月9日19时,请在此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处,递交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68号,逾期送达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 2026年 2月9日 19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水库社区东湖二路68号召开竞争性谈判评审会,采购人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邀请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若需供应商代表出席,采购人将在会议召开3天前另行通知)。评审结果采购人将及时通知各供应商。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5521383212
采购人: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2026 年2 月2日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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